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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取水单位:青川县银溪矿业有限公司
取水许可证号:取水(川元青)字〔2018〕第02号
注销原因:企业停产停止取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要自行封闭取水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取水,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特此公告。
青川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