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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1 15:35 浏览量:895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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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件来源

行政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时间

备注

1

动态巡查

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竹园镇竹园社区5社、6社未经批准、违法占地12966.44平方米(约19.45亩)修建驾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

1.对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占地12966.44㎡处罚款194496.6元。

2.对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硬化的8860.19㎡水泥坝和604.5㎡建筑物予以没收。

3.责令广元青川天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0930.72㎡集体土地。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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