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加强全县卫生健康监管工作,改善执法行为,规范“双随机、一公开”运营,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广元市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广府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实际,我局现就全面推行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实施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依法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原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坚持监督协同推进原则。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随机抽查数据本地库
根据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结合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业务范围内的监管事项进行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二)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
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由卫生健康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的外,均需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圆满完成与牵头部门的联合抽查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广元市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广府办发[2022]7号)文件精神要求,按时间节点完成抽检任务。其中涉及卫生健康部门的监管计划有如下6条。
1.广元市2022年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由文化旅游和广电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对检查对象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占比为3%。
2.广元市2022年旅馆业抽查,由公安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对检查对象是否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卫生管理要求进行检查,抽查占比为5%。
3.广元市2022年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抽查,由文化旅游和广电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对检查对象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占比为3%。
4.广元市2022年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对检查对象职业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占比为1%。
5.广元市2022年医疗机构特种设备抽查,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对医疗机构电梯、压力容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占比为1%。
6.广元市2022年医保基金合法使用情况的检查,由医保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依照职权进行检查,抽查占比为1%。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督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广卫生健康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机制,充分合理调配执法监管力量,加强协同配合,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
根据本通知要求,各科室要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青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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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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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部门名称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联合抽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
1 |
广元市2022年文化市场双随机检查 |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的检查 |
电影院及娱乐场所 |
一般检查事项 |
卫生健康部门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开展。 |
现场 |
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的检查。 |
2022年7月前 |
3% |
|
2 |
广元市2022年旅馆业抽查 |
住宿人员登记情况,治安防范情况检查 |
纳入旅馆业系统管理的宾馆、旅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卫生健康部门 |
1.住宿人员登记情况,是否达到“四实”要求;2.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实施。 |
现场 |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卫生管理要求实施。 |
2022年3月 |
5% |
|
3 |
广元市2022年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抽查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和经营情况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卫生健康部门 |
依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开展。 |
现场 |
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情况的检查。 |
2022年10月31日前 |
3% |
|
4 |
广元市2022年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一般检查事项 |
卫生健康部门 |
遵守工资支付有关法律法规情形 |
现场 |
职业卫生情况的检查。 |
2022年9-10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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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元市2022年医疗机构特种设备抽查 |
医疗机构特种设备监管 |
医疗机构 |
重点检查事项 |
卫生健康部门 |
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
现场 |
医疗机构把电梯、压力容器纳入安全管理范畴以及执行落实情况。 |
2022年10月31日前 |
1% |
|
6 |
广元市2022年医保基金合法使用情况的检查 |
医保基金合法使用情况的检查 |
全县定点医药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卫生健康部门 |
按照营业证照规定范围经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涉嫌欺诈骗保行为。 |
现场 |
依照职权进行检查。 |
2022年10月31日前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