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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医保局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广医保发〔2021〕33号)要求,资助3-4级残疾人医疗保险费,资助标准为100元/人。现将我县3-4级残疾人医疗保险补助名单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