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至6月,青川县审计局对我局办理的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组对我局反映的问题客观实际。我局针对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研究,并采取了积极的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滞留财政收入657.87万元。
已全部缴库。其中:预算内其他收入3.6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13万元,罚没收入135.22万元,专项收入0.9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96万元已于2022年1月份全部入库。政府性基金收入461.02万元已于2022年3月份全部入库。
(二)预算编制不完整。
上级提前告知的2021年上级专款、转移支付收入预计数728.51万元已按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要求下达给预算单位。
(三)部分上级专款未及时安排到项目单位(指标未安排,资金也未拨付)。
一是2021年专款资金结余267.54万元,因收到上级资金指标的时间较晚,无法在当年内安排,因此已结转至2022年年初下达至预算单位,完成整改;二是2015年-2017年结转的专项资金结余274.64万元,是因为涉及的项目,已通过本级财力安排,现通过平衡预算的方式,将未下达的上级专款归垫本级财力,完成整改。
(四)未及时足额拨付预算资金。
我局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快预算资金支付进度,已陆续形成实际支付。
(五)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推进缓慢,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我局将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加大在建项目的督促和监督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快项目推进工作,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六)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够到位和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仍需加强。
已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行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制度的通知》(川财预〔2021〕73号)要求,2022年上半年已通过“清理闲置沉淀资金、清理低效无效预算资金、清理预算结余资金”,清收“三项”资金8090.9万元,整改完成。
青川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