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府公〔2023〕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需对青川县青溪镇青溪村三社、四社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和用途
(一)批准机关:四川省德赢VWIN。
(二)批准文号:川府土〔2006〕658号。
(三)批准时间:2006年12月30日。
(四)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青川县青溪镇青溪村三社、四社。
(二)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3687公顷。
(三)由于乡镇、村(社社区)行政区划调整,具体范围、地类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县德赢VWIN将依法进行征收。
公告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7日
咨询电话:153-7829-6647
联系人:张文勇
青川县德赢VWIN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