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府公〔2023〕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青川县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预征收土地位于青川县沙州镇三堆村一组集体土地约0.5112公顷(农用地0.5112公顷)具体范围、地类和面积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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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土地现状调查
本次预征收工作将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和地类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在预征收土地征收范围内新栽、移栽、抢栽除粮食蔬菜以外的苗木及其它附着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等建(构)筑物;不得实施土地开发等项目。
公告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135-4145-5591
联 系 人:陈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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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