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苟成香 | 青市监处字〔2024〕11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12/13 |
| 2 | 李仕蓉 | 青市监处字〔2024〕11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