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委托评价单位(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青川县白龙湖跨湖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建设内容为:项目起于G212线沙州大桥南岸,与G212线、既有乡道平面交叉,沿白龙湖南岸岸坡布线,设隧道穿越五龙山,出隧道后设特大桥跨越白龙湖,止于白水关社区场镇附近,与规划S410衔接,均为新建段,除起止点外无其他交叉工程。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建设里程2.960km,特大桥735m/1座,大中桥209.12m/2座,涵洞96.5m/5道,隧道740m/1座。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影响分析可通过网站或纸质版本查阅。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4QYSp51Ts4-AMHc_giIMA
提取码:wdk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青川县沙州镇、营盘乡及周边居民、周边企事业单位和受影响受体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项目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意: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川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32号
联系人及电话:马乾明0839-7207786
电子邮箱:79193225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四川华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区锦蜀街35号5幢11层1号;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瑜182-8398-6613;
电子邮箱:6177208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