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责任,统一部署。完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同时由乡财政所牵头,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统一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已组建清查小组,完善工作方案。
二是全面清查,及时上报。对照资产台账,对本单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同时上报相关数据,更新资产系统数据。目前,我乡已根据清查情况全面更新数据。
三是自查自纠,防患未然。对清查结果分类审查、健全落实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资产信息准确。目前,已对清查结果修正1条。(蒿溪回族乡 张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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