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共青川县委审计委员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制度文件,按程序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发现重大问题、审计报告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建立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上下贯通、步调一致。
二、合理制定审计计划。在计划编制和执行的过程中,充分征求全县各部门、乡镇的意见,结合审计重点,初步拟定审计计划送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严格按照程序制定和调整项目计划,不存在先审计后报批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安排严格落实两办“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的要求,经县委组织部委托后实施。
三、审计实施依法依规。一是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在审前调查中,通过采集数据和综合测评等方式,形成审前调查表,编制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事项逐一进行落实,无漏审和偏离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的情况。二是审计证据充分。获取的审计证据与审计事项及审计目标都具有实质性联系,无查证不实的问题出现。三是审计结论完整可行。审计报告、审计移送处理书等结论性文书格式是否规范、简明扼要、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有据可循。
四、审计整改重拳出击。成立审计整改“清零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调配1名专职人员,建立审计整改事项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审计整改“清零行动”等专项督查,对2023年实施的14个项目存在的209个问题进行“回头看”,已整改到位165个问题,整改率79%。(青川县审计局:龚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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