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至15日,省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到我县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县政府副县长李鑫参加督导。
督导组一行在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青川硅砂分公司、青川县富山矿业有限公司青川县青溪干沟花岗石4矿段、青川县富山矿业有限公司青川县青溪干沟花岗石2矿段对矿山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三年治本攻坚行动、矿产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汛期值班值守等情况开展全面督导检查。
督导组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一是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要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三是要严格按照设施设计规定进行开采施工,防止越界开采、私挖乱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要加强安全监管,重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要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安全稳定。(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张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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