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广人社规〔2024〕3号)文件规定,现将何桂华、袁莉芳等24人申报职业技能(育婴员)评价补贴,补贴标准为170元/人,补贴资金4080.00元。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20日。
监督电话:0839-7202543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5年3月14日
附件:青川县2024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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