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003/2019-15101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9-05-13 |
| 发布时间: 2019-05-13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青川府发〔2019〕9号
关于授权县财政局对青川县永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德赢VWIN,县级各部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德赢VWIN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3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授权县财政局对青川县永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县国资局不再对青川县永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请县财政局会同县国资局做好青川县永生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有产权、领导人管理等具体事项划转移交工作。请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青川县德赢VWIN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