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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8471130/2020-04621 发布机构: 三锅镇 成文日期: 2020-06-11
发布时间: 2020-06-11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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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开展林地流转农户林权证不规范行为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锅府〔2020〕117号


青川县三锅镇德赢VWIN

关于印发《开展林地流转农户林权证不规范行为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针对在林地流转过程中手续不规范,流转公司或大户以更换新证为由收走农户林权证,导致农户无林权证和流转林地过程中留下的相关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并自查自纠。现将《开展林地流转农户林权证不规范行为清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开展林地流转农户林权证不规范行为清理工作方案

2.自查自纠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流转林地排查表(村级)

4.流转林地排查汇总表(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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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开展林地流转农户林权证不规范行为清理工作方案

按照青林〔2020〕96号(县委主要领导指示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察工作的要求)文件精神,针对在林地流转过程中手续不规范,流转公司或大户以更换新证为由收走农户林权证,导致农户无林权证和流转林地过程中留下的相关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并自查自纠,特制定清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及措施

(一)以各村(居)委会为单位开展清理流转过程中手续不规范并收走农户林权证未更换新证的行为和流转林地留下的遗留问题。

(二)时间是从2009年办理新的林权证(林改)后以来无手续或手续不规范的流转交易行为。

(三)按照青林〔2020〕96号和三府〔2020〕9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清理时间

202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一)4月20日至月25日以各村(居)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准备工作,先统计核实本村(居)范围内涉及的流转大户,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到本人,形成通知依据并存档。

(二)4月26日至5月10日对各村(居)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以填写排查表的形式报镇政府。

(三)5月11日至5月15日镇政府组织清理工作组针对各村(居)自查上报的各项问题进行核实并整改。

(四)5月16日至5月20日完善相关资料并迎接县林业局检查复核。

三、组织程序及责任落实

以镇党委、政府成立自查自纠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站),由王显银负责日常业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政府、各村(居)相互协作,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抓具体,形成政府、各村(居)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镇党委、政府是排查核实、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业务部门统筹协调、对核查跟踪指导,复核排查问题,督促整改销号,政策解答解惑。

(三)严守工作纪律。首先要读懂政策、学习领会政策,按照“谁排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以严实的工作纪律,保障自查自纠、清理工作成效。对排查中工作不实事求是,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等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2:

自查自纠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龙明东 副镇长

副组长:黄家敏 镇纪委书记

程良彦 林业工作站负责人

成   员:各驻村组长

王显银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隆正良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龙兴明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黄文宇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毕明亮 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附件3:

流转林地排查表(村级)

村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村  名

流转公司、大户

流转时间

涉及农户

(姓名)

存在问题

完成时间











































排查人: 负责人:


附件4:

流转林地排查汇总表(乡镇)

填报单位: 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村  名

流转公司、大户(个)

涉及农户(家)

存在问题(个)

整改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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