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6143 | 信件标题: | 咨询青川县关于特岗教师方面的政策? |
| 写 信 人: | 杨***** | 写信时间: | 2019年09月17日 |
| 联系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四川师范大学 | 联系电话: | 186***** |
| 信件内容 | |||
|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打算将来服务基层教育。需要咨询一下: 1.青川县特岗教师招聘方面的政策 2.特岗教师在晋级和评职方面的政策优势什么样的?和国家政策有区别没有? | |||
| 信箱办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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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县教育局阅复. 县长信箱办 2019年09月18日 |
| 部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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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文件精神,每年的特岗教师招聘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报名和笔试工作,并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对象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师范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招聘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特岗教师在待遇、有关政策保障及职称评定方面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具体招聘政策详见当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可登录四川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sc.gov.cn),查阅相关招聘信息。 感谢你对青川教育事业的关心,祝好!
青川县教育局 2019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