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月28日,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对县内医疗机构有序恢复诊疗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了全面巡查和指导。

此次巡查重点要求:一是诊所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就诊患者做好体温监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严格做好相关的记录;二是严禁诊治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且有发热、呼吸道感染、腹泻等症状的患者,如有上述患者应做好登记,并立即就地隔离,及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市县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三是推行预约就诊,严格执行就诊患者管理,落实“一人一诊一室”,避免患者二次集聚,患者就诊时,需佩戴医用口罩;四是所有恢复诊疗活动的个体门诊部,诊所在开展针灸、各类注射和静脉用药时必须经县区卫健局按规范严格评估后方可开展;五是个体门诊部、诊所必须配备质量合格、一定数量的防护物资,包括: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橡胶手套、消毒剂、酒精、电子体温计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六是每日定时做好物表、地面、空气消毒工作,并做好登记,保持诊疗环境通风;七是严格规范分类处置医疗废物,对接诊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放入双层医疗废物袋,鹅颈结式封口,按感染医疗废物处置。
对口腔、耳鼻喉科等诊疗服务要求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和《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口腔等五个科目诊疗规范的通知》完成流程改造,规范开展诊疗工作。
在指导和巡查过程中,对有序恢复医疗机构诊疗工作不完善的,当场进行指导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预计该项工作将于3月5日完成。(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李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