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农贸市场。印发《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关于认真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综合协调组、市场监管组、防疫物资监督和药品监管组,关停全县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场所15处、活禽宰杀点4个。各监管所和县局每日不定时对全县农贸市场进行巡查检查,检查农贸市场 1100余个次,杜绝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发生。
规范餐饮服务。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印发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监管的紧急通知》,上下联动,职能部门与乡镇村社互动,公布12315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与政府、公安等部门处理农村群体性家宴投诉5起并成功劝阻,共取消、延期集体性聚餐746起。在引导餐饮业恢复生产经营时,采取分时错时、白+黑、巡查督查相结合,加强对小吃店、中餐馆、火锅店等餐饮业监管,督促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实行隔桌、隔座、错峰就餐和保持间距规定,检查餐饮经营户11135户次,纠正、指导不规范行为480个,指导全县680余户餐饮服务店逐步恢复经营。
严管防护用品。该局针对疫情期间抗病毒药品、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热销、脱销现象,迅速开展防控肺炎医疗用品价格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共出动专项执法人员540人次,检查防护用品经营主体410家次,立案调查涉疫违法案件12件,其中涉嫌经营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1件。每天定时对防护用品进行价格监查,发布动态信息36期,对医药企业每批次购进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产地、数量、购进价、零售价进行动态监管。
支持复工复产。实行网格化防控疫情,建立四级网格化防控体系,建立以党员和管理人员为主的企业子网格80余个。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复工企业防疫物资短缺等具体问题,联系企业周边乡镇,解决企业用工难、复工难的问题。截至目前,除“疫情”因素暂不允许生产经营的行业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外,全县个体、私营企业已基本恢复生产经营。全县“四上”民营企业69户,已复工复产66户,复工复产率95.7%,企业在岗员工3709人,返岗率96.8%。(县市场监管局 李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