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民医院于2020年4月3日15时对“青川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进行了履约验收。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付的物品和服务,组织有关人员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标准要求和供应商的响应承诺、补充资料及合同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验收过程基本情况
由青川人民医院进行项目验收,对车辆性能和服务进行了查验,设备数量、质量和服务水平均达到合同要求。
二、验收结论
本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采购资料完整真实,主要功能、质量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青川县人民医院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