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环境整治办及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社区)成立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组,指派专人抓好本辖区内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和任务,做到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镇村垃圾“日产日清”长效机制,与交通沿线的商铺、门店和农户签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承诺书,同时,要求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拉运处理制度,对违规堆放垃圾的群众予以劝导。目前,共签订承诺书800余份。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村村响、“坝坝”会,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宣传《环保法》及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打扫房前屋后的卫生。目前,全镇累计开展宣传活动10次,出动200余人次和2台垃圾清运车,清理河道5公里、公路8余公里、群众广场3个。(木鱼镇: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