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单位总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5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54人,其中行政人员4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人,其他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固定资产总额638.471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和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组织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的审核管理及人员培训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设施、场所、警车等装备的管理责任。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承担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总数6,775,211.00 元,较2019年7,146,124.00元下降5.19%。
1.基本支出6,775,211.00元。其中:人员支出5,671,575.00元,日常公用支出1,024,18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452.00元。
2.预备支出661,688.40元。其中:网格化运营费16,800.00元,普法经费76,000.00元,法律援助及法律援助站工作经费(民生工程)90,000.00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62,000.00元,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含医患纠纷调解)105,000.00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经费253,200.00元,司法行政用房防空易地建设费58,688.40元。
3.结转支出结转支出1,768,923.64元。其中: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经费160000元,依法治县工作经费45385元,法律援助工作经费226900元,人员经费131696.73元,办案业务费212319.47元,业务装备费976622.44元。
三、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6%,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青川县司法局资产总额936.37万元。
1.流动资产463.53万元。其中货币资产17.67万元。
2.固定资产472.84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3辆;房屋构筑物315.38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57.46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青川县司法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川县司法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