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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人民法院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日期:2021-04-13 14:51 浏览量:7334 来源: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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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主管部门 资金使用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97万元 297万元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297万元 297万元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为全县社会发展大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为全县社会发展大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2020年当年受理诉讼案件数量(件) 2423 2464
2020年诉讼案件结案数量(件) 2394 2459
法官人均诉讼案件结案数(件) 140.82 144.65
当年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件) 1 1
当年受理执行案件数量(件) 917 1038
当年执结执行案件数量(件) 901 1037
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 94.44% 100%
当年司法救助人数(人) 60 61
人民陪审员数量(人) 20 20
当年保障会议次数 16 16
当年培训人次 20 20
办案及业务用房维修面积(平方米) 900 1560
使用业务装备经费购买的设备数量(台/套) 电脑50台,扫描机10台,复印件一台,车2辆 电脑50台,扫描机10台,复印件一台,车2辆
质量指标 利用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专项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案件办结率(%) 98.80% 99.80%
执行案件执结率(%) 98.25% 99.90%
第三方测评满意度(仅中院填报)
案件改发率(%) 1.61% 1.15%
时效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时限 2020.12.31 2020.12.31
提升案件审判时效 34 32.61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判息诉率(%) ≥85% 99.62%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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