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
2.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3.拟订地震监测预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等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划、体系建设。
4.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震情跟踪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地震短临跟踪及震情趋势研判,提出震情趋势意见,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5.负责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地震科技攻关研究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科普宣传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
6.负责提供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要求,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7.组织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
8.负责提供有关防震减灾决策咨询、技术指导服务。
9.负责青川地震台的监测业务工作。
10.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做好重大工程、重要设施和农村房屋抗震设防指导工作,做好乡镇防震减灾工作业务指导;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做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1.强化地震监测,积极探索预报。一是加大投入,改善观测环境,保证观测资料质量及其应用。二是加快进度,力争本年度内完成乔庄、桥楼2个台站迁建,关庄、桥楼2个台站标准化改造、中科院等八部委共建“子午工程大气电场监测系统”工作。三是建立常态化设备检查机制,确保设备运行率达99%以上。四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省市专家进行交流沟通,不断学习新的技术手段,完善监测水平。五是加强地震宏观观测点管理,强化三个落实(人员、责任、经费)。六是加强震情跟踪区域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七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三网一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素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高各类信息报送效率。
2.强化地震风险防范,开展风险普查。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全力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中涉及的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各项工作。
3.强化全面宣传,切实突出实效。继续用好“5.12”“7.28”、“12.4”、科普周、国际减灾日等宣传节点,创新宣传方式,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和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4.强化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继续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帮扶户发展产业,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致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中心属事业单位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7.3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3.30万元增长4.34%;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7.35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3.30万元增长4.3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7.3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77万元,公用支出14.58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97.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7.35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93.30万元增加4.05万元,增长4.3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72万元,占77.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8万元,占9.22%;卫生健康支出4.29万元,占4.40%;住房保障支出8.35万元,占8.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地震事物(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5.72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 8.98万元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8万元,较2020年1.0万元预算减少0.2 万元,下降2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 年预算安排0 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4.7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83.97万元。
1. 流动资产16.25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16.25万元。
2.固定资产167.72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42.55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17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9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35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224(类)地震事物05(款)行政运行01(项):指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