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热点查询: 财政预决算 政府工作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 投资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 青川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0-08-07 11:31 浏览量:15818 来源:县水利局
[ 字体: ]
分享:

目   录

公开时间:2020年8月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预算项目库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河湖管理范围内采砂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指导河湖水系连通相关工作。负责青川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全县水利工作政策和法制建设规划;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处理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水利系统防汛抗旱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演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水文相关工作;负责青竹江水利风景区管理相关工作。

(三)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水资源监测,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拟定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供水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五)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六)组织、协调全县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地方电力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地方电站、电网管理并实施技术监督。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九)指导全县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总编制40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6名,其他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员总数38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6人,事业人员20人;退休人员30人;遗嘱长赡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199.123449万元。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13767.544046万元

1.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不含当年结转和预备支出)收入524.5794万元,较2019年初771.9206元下降32%。主要是项目资金投入有所减少。

(1)基本支出424.57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2.8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6.6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96万元。

(2)专项支出100万元。其中:25条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湖管理单位划定项目资金100万元。

2、预拨支出43万元。其中: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资金30万元,河长制网络平台、防汛网络平台维护资金9.8万元,2019年河道拍卖佣金3.2万元。

3、预备支出10万元。其中:防汛物资采购项目资金10万元。

4、结转支出13189.964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万元,项目支出13158.1646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524.5794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247.34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及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9211万元,占8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616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19.268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30.8287万元,占5.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13(类)财政事务03(款)行政运行01(项)202年预算数为428.92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补贴及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13(类)财政事务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0年预算数为45.56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2(项)2021年预算数为19.26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 。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0年预算数为30.828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24.5794万元,其中:

人员类项目367.9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项目56.6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

1. 本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较2020年初0预算。

2. 结转支出0元。

(四)预算项目库 0 元


三、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0预算;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较2019年0预算,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青川县水利局资产总额14235.364263万元。

1、流动资产12869.735161万。其中:银行存款2436.8532万元,其他流动资产10432.881962

2、固定资产199.123449万元,其中:工程用车2辆(为已报费的挖掘机一辆和装载机一辆),原值14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6.123449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0年水利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210(类)05(款)01(项):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农林水支出-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类)03(款)04(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2.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青川县水利局

2020年8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