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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川县沙州镇镇区A-13-01、A-13-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证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30 17:27 浏览量:17602 来源:沙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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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现将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论证等相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用地区位

论证地块位于沙州镇场镇中部,金牛路北面、白龙路东侧和人民街三条场镇道路围合地块。地块西侧为已建居住用地,南面是在建的沙州中心幼儿园和水库移民安置小区。其中A-13-01地块8399.38平方米(约12.5亩),A-13-02地块2541.24平方米(约3.8亩)。

(二)规划内容

A-13-01地块总用地面积8399.3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由≥30%;交通出入口方位为西侧;机动车位按0.4个/户设置;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房、物业管理用房。

A-13-02地块总用地面积2541.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集贸市场用地(C6);容积率0.8≤RAV≤1.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0米;绿地率由≥15%;交通出入口方位为东侧;机动车位按0.3个/1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设置;配套建设公厕、垃圾收集房,农贸市场建筑面积不低于1356平方米。

二、公示地点

青川县德赢VWIN网站、沙州镇德赢VWIN。

三、意见反馈

1、若您对该论证报告有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沙州镇德赢VWIN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

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的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政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作为上述地块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该提供该论证报告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公示期满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李江和

联系电话:13547195389

联系地址:沙州镇德赢VWIN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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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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