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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3-15 16:09 浏览量:11880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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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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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3月1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四、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事业单位12个。总编制110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4其他事业编制71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92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1人,事业人员5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4人;遗嘱长赡人员5人。

主要职能职责: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等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城乡规划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查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等领域违法案件。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市场秩序、测绘基准和系统。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青川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空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强化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九)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309891484.40

1.本单位2022当年一般公共预算16,892,612.40元,较2021年初9,106,337.00元增长85.5%

1基本支出10,703,031.15元。其中:人员支出8,843,867.15元,日常公用支出1,784,8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364.00元。

2项目支出6,189,581.25元。其中:招商引资50,000.00, 重点项目75,000.00, 地质灾害防治1,000,000.00,争取资金150,000.00元;苏河、关庄、观音店、七佛等四个增减挂钩交易服务825,581.25,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957,000.00, 2021年土地变更调查2,487,000.00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645,000.00元。

2.结转支出292,998,872.00

1基本支出0元。

2项目支出292,998,872.00元。其中:拆迁费用6935859.44,项目保证金8821468.55,增减挂钩项目39365521.5元,灾后重建项目102950706.64元,土地整理项目57875459.04元,规划编制等项目3542500.00元,地灾治理项目72342738.83元,中央重点生态修复项目683498.00元,土地评价及大棚房清理专项行动48112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92,612.40,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7786275.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0.00,占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921.83,占8.69 %;卫生健康支出470414.4,占2.78%;住房保障支出1114921.6,占6.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2789354.57元,占75.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0000.00元,占5.9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109251,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及办公费用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25000,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55934.5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缴纳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470414.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114921.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509.59,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缴纳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00,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0000,主要用于汛期防治经费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825581.25,主要用于增减挂钩交易服务费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2022年预算数为3444000,主要用于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及2021年土地变更调查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645000,主要用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703031.15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843867.1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178480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4,364.00,主要包括乡镇工作补贴、困难遗属补助等支出。

(三)2022政府性基金预算103534800.00

1.本单位2022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103534800.00元,较2021年初0元增长100%。其中:2021年第一批、第二批建设用地报批社保预存款103534800.00元。

2.结转支出292998872.00元。其中:拆迁费用6935859.44,项目保证金8821468.55,增减挂钩项目39365521.5元,灾后重建项目102950706.64元,土地整理项目57875459.04元,规划编制等项目3542500.00元,地灾治理项目72342738.83元,中央重点生态修复项目683498.00元,土地评价及大棚房清理专项行动481120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0%;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0 %,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规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0 %。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1673.37万元。

1.流动资产21371.7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371.70万元。

2.固定资产301.62万元,其中:通用用车2;房屋构筑物69.7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31.92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自然资源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自然资源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自然资源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工作经费。

(十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十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指开展地质和环境调查等方面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指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指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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