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川县作家协会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的申请,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0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核发《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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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 人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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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地址 |
准印证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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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作家协会 |
李世许 |
青川县文化中心五楼 |
青新内出字(2022)05号 |
2022年6月13日 |
同意核发《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