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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06 09:41 浏览量:8316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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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一、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主要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

1.主要负责职业介绍、组织就业前职业技术培训、劳务输出、失业保险。

2.负责本地公益性岗位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小贷贴息、大学生创业工作。

3.负责本地用工备案,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4.负责失业基金管理与待遇发放具体业务,参与社保信息化建设、管理,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

5.负责失业保险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处理事业单位、企业失业保险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开启之年。全县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宗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深化渝广就业创业服务合作,全力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1个。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8.07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1.63万元下降4.36%;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8.07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1.63万元下降4.36%。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8.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5.82万元,公用支出12.2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8.0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8.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8.07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81.63万元减少3.56万元,下降4.3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费未纳入预算。(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8万元,占86.3%;卫生健康支出3.61万元,占4.6%;住房保障支出7.08万元,占9.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预算数为59.8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工资正常晋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7.5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养老保险基数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7.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7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积金基数调整。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2.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3万元,较2020年0.3万元预算保持不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核定车编0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0辆。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保持不变,不存在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无车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 2020年预算0万元保持不变,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保持不变。

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较2020年预算0万元保持不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青川县就业服务业管理局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2.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底,青川县就业服务业管理局资产总额11.66万元。

1.流动资产0万元,其中其中货币资金0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0万元;其他应收款0万元。

2.固定资产11.66万元,其中:执勤执法用车0辆,用车0辆;房屋构筑物0万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66万元。

3.无形资产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功能科目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青川县就业服务管理局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支出类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者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四)特殊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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