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强化安全监管。调整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4家,明晰管辖责任分工,明确消防工作职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工作,对重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条件、用火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现场业务指导。
二是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降低火灾风险。印发《全县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范围和重点,对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为重点,逐一进行摸排,彻底消除各类隐患。
三是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提高抗御能力。通过地毯式排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对辖区沿街商铺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熟练操作设施设备、电气线路敷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摸排沿街商铺116家,排查隐患100余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县应急局王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