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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镇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项机制”做深长效管理

发布日期:2022-09-16 09:21 浏览量:13192 来源:乐安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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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群众负责制。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整治人居环境目的意义,落实群众主体责任,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群众工作队,以30户为单位推选队长20人,完成整治过程中的矛盾调解、事务协调等200余起,充分调动群众整治人居环境积极性。

二是建立院落评比制。将各村(社区)人口聚居地划分为13个院落并张贴评比栏,同时成立人居环境整治巡查评比小组8个,每季度对各院落整治和保持情况进行巡查和评比打分,累计巡查整改问题30余个,同村的院落评比结果拉通排名并在全村进行通报,形成相互学习、相互比拼、相互赶超的良性竞争机制。

三是建立小组监管制。各村民社(组)对本辖区院落和群众进行严格监管,以社(组)为单位推选监管小组长36个,定期动员群众开展集中治理,对人居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整治50余个。各村(社区)两委不定期督促小组长落实监管责任,对小组长责任落实不力、整治成效不好的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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