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马彦凯、张正涛、谌光明等发起人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成立申请,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青川县反邪教协会”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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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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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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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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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川县反邪教协会  | 
				
					 马彦凯  | 
				
					 青川县平安路5号双创空间C栋2楼6号  | 
				
					 青行审〔2023〕7号  | 
				
					 2023年2月28日  | 
				
					 同意青川县反邪教协会成立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