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
2023年度
公开时间:2023年3月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情况
第五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六部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青川县民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青川县民政局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总编制56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其他事业编制46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53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4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24人;遗嘱长赡人员3人。
主要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11,672.9元,较2022年初94,285,432.34元下降20.87%。下降原因为2023年减少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项目基建投资12,000,000.00元。
1.基本支出8,980,831.90元。其中:人员经费7,847,007.90元,公用经费1,133,824.00元。
2.项目支出65,630,841.00元。其中:本年拨款64,730,841.00元,上年结转9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711,672.90元,比2022年预算数元增加7,066,737.55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县级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较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7,480,000.00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11,672.90元,占99.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53,070.42元,占98.72%;卫生健康支出311059.2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647,543.28元,占0.8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42,882.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016,411.5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分开核算,事业人员支出调整为机关服务核算。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遗属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963,452.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963,452.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行政、事业人员支出分开核算,事业人员支出调入本科目核算。主要用于事业人员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5,641.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29,359.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青川县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木鱼镇文武社区、红旗社区补短板项目支出1,200,000.00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争取资金、老促会工作、两项改革“后半篇”、惠民中心大厅运维、十大救助等专项工作办公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78,034.24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19,413.7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数增加,2023年养老保险基数较2022年增加基础绩效奖1,380,960元;二是增加补缴养老保险(2021年7-12月基础绩效奖)114,643.2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91,639.7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含上年转结资金。主要用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2,25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907,396.7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沙州敬老院项目取水工程、适老化改造项目、敬老院照护能力提升项目、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我县高龄津贴。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23年预算数为1,072,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00,480.99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敬老院劳务派遣项目2022年预算含上年转结资金。主要用于4个公办福利院运转费、敬老院劳务派遣费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042,13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专项养老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困难老人居家适才化改造项目。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48,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355,767.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青川县大中型水库避险解困安置点综合服务中心及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重度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补贴、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4,725,2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123,74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不包含上级专款。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四级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5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50,0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3年人员变动以及调标支出。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01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130,0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3年人员变动以及调标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0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866,923.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计2023年临时救助人员减少,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临时救助。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00,00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变动以及调标支出。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800,000.00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878,123.9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变动以及调标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861.18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1,998,424.33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项目12,000,000.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伤和失业保险。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1,739.84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21,942.4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事业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医疗核算。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9,319.3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39,319.36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医疗项目核算。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47,543.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35,024.08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2022年减少2人。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980,831.9元,其中:人员类项目7,847,007.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项目1,133,824.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你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80,000.00元,较2022年初130,000.00元增长38.46%。其中:本年拨款0.00元,上年结转180,000.00元。
2023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00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0,000.00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1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专项经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经济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老促会、4个敬老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民政对象核查、民政事务等专项公务用车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80,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购买服务、困难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青川县民政局资产总额96,558,139.00元。
1.流动资产5,946,816.93元,其中货币资金3,950,811.93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080,000.00元;其他应收款916,005.00元。
2.固定资产96,558,139.00元,其中:其他用车6辆;房屋构筑物93,743,971.27元;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元;其他固定资产12,814,167.73元。
3.无形资产0.00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青川县民政局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到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为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指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 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精减退职职工救济金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费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二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