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川野猪致害综合防控狩猎队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局提交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变更的申请,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1999年民政部第18号令)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青川野猪致害综合防控狩猎队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林平,住所变更为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茶树村竹韵组何家梁集中安置点,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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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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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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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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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川野猪致害综合防控狩猎队  | 
				
					 张林平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茶树村竹韵组何家梁集中安置点  | 
				
					 青行审〔2023〕12号  | 
				
					 2023年3月27日  | 
				
					 同意青川野猪致害综合防控狩猎队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