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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县公安局在人民广场开展“清明节”文明用火宣传活动,“清明时节已来临,广大人民群众要文明祭祀,不能带烟花爆竹和香纸上山祭扫,易引发火灾”。文明祭祀成为每年“清明节”公安宣传的主题。
活动现场,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群众宣传“清明节”防火安全知识,提醒群众注意文明祭祀,禁止携带香纸、蜡烛、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上山,并为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森林防火及文明祭祀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转变观念,营造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