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川财农〔2022〕157号文件,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万元下达你单位。
一、该资金专项用于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费。请列入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2130599”。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05委托业务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27委托业务费”。
二、此资金为正式下达,请你单位及时在一体化系统中编制项目事前评估及绩效目标。
三、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3月31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