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1次全系统各环节自查自改,聚焦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坚持一个系统一个系统“过筛子”、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找漏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落实,确保不漏一企、不漏一矿,并形成动态自查自改机制。
二是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台账,由主要负责人负责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
三是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1次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未制定并落实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照搬照抄、不符合企业实际、与现场脱节,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考核等突出问题。
四是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按要求开展1次全员大考试和实操测试,严肃考试纪律,做到真考真测。考试结果要与岗位聘任、薪酬等级、年度考核等挂钩,主动清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五职矿长”,主动清退一批不合格的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倒逼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并形成企业内部培训考核奖惩机制。
五是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每半年各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习、1次针对企业自身风险和灾害特点的专项应急预案演练,重点检验全体从业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救援预案和避灾路线,是否掌握事故征兆、具备自救互救能力,是否能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
六是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1次重大灾害治理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灾害治理投入不到位,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擅自缩减灾害治理时间、压减灾害治理工程、降低灾害治理标准等突出问题。
七是组织对执法检查人员开展1次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专题培训,解读《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检查表》,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检查人员能力水平,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八是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1次全面安全执法检查,结合辖区矿山灾害特点和近年来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专项和重点监管监察执法,督促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和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粉尘、冒顶等重大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张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