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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司法所建立“三早”工作法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

发布日期:2023-07-26 08:33 浏览量:2980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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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矛盾纠纷预防“早”。化解矛盾纠纷关键在预防,经开区司法所通过开展企业法治专题讲座、建立法治宣传专栏、建设法治文化大院、创建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和运用“法治青川”新媒体普法平台等多种方式,向经开区企业大力开展普法工作,引导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劳动者依法维权,促使企业相关人员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同时,还建立了涉企矛盾纠纷调解联系点和联络员机制,切实做到涉企矛盾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处理,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矛盾纠纷排查“早”。坚持“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做到矛盾隐患稳控前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预警立即查,对企业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预警,预警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上报处置;二是矛盾常态查,对涉企矛盾纠纷实行“周排查”“月通报”,即每周定期开展1次排查,每月定期向经开区管委会、相关企业通报情况1次;三是重点集中查,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经开区司法所联合经开区管委会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主要排查重点行业领域和矛盾多发企业,及时掌握准确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调解工作要趁“早”。部分涉企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不确定因素较多,如果不及时处理容易把问题拖大拖炸。在涉企矛盾纠纷发生后,经开区司法所坚持“快速介入、快速疏导、快速调解”工作理念,做到早调处、早化解,有效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激化。另外,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指导人民调解员学习调解工作相关法律规定,掌握运用利弊法、背靠背、亲情法、感恩法等调解工作技巧,规范调解用语和熟悉调解流程,做到依法依理依情调解,力求客观、准确、慎重。

据统计,经开区司法所建立“三早”工作法以来,园区内涉企矛盾纠纷显著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率下降90%以上,而调解成功率则迅速上升,今年以来指导处理的15件涉企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为园区内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县司法局:马超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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