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川县博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局提交变更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同意该单位已取得的《劳务派遣许可证》作如下变更: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李大林”变更为“苟永奎”,其他各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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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 人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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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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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川县博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苟永奎  | 
			
				 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123-125(甬苑小区5幢30号)  | 
			
				 青行审许变字〔2023〕第 1号  | 
			
				 2023年8月14日  | 
			
				 关于同意变更青川县博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派遣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