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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3 10:15 浏览量:4364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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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行政执法集中公示

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


一、行政执法主体

二、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三、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见四川政务服务网、青川县德赢VWIN网

(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四、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五、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六、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3年抽查计划

八、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九、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十、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十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集中内容公示


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四川省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

邮编:628100

电话:0839-7202534

传真:0839-7202534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2个:

(一)政策法规股

主要职责:

1.承担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县、八五普法等有关工作;

2.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3.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拟定全局法治宣传教育并组织实施。

4.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协调和配合行政公益诉讼相关工作;

5.组织重大处罚案件、许可事项听证。拟订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规定,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本行业行政处罚案卷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6.负责执法人员系统培训、人员考核、执法证件审验、执法资格证考试和执法证系统管理工作;

7.承担法律顾问办公室职责;

8.负责禁毒工作;

9.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0.负责互联网+监管平台管理员工作,做好执法人员每日登录工作、行政事项认领、编辑、上报工作。

11.负责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12.对接市法规监管审批科、县司法局、县扫黑办、法院、检察院等相关业务工作;

1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科室负责人:袁文琦     联系电话:199-6132-1430

(二)青川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承担国土资源土地、矿产、古生物化石、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测绘等方面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日常巡查、案件查办等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辖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的执行和遵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依法查处全县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查、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办相关案件。负责土地管理、农田保护、古生物化石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地热及矿泉水水源地、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

3.负责依法查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办相关案件;查处在建工程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进行建设的行为(城市规划区除外);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4.负责依法查处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办相关案件;

5.负责受理自然资源执法领域的信访、举报、投诉和上级转交办案件办理工作;

6.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相关应急处突和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及构筑物依法拆除;

7.负责执法案件管理和执法数据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县自然资源部门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科室负责人:王苏     联系电话:0839-7206028


二、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姓名

证件编号

性别

证件状态

备注

1

韩旭

23070414065

有效


2

苟明亮

23070414066

有效


3

王鑫涛

23070414040

有效


4

余金城

23070414041

有效


5

何纯莉

23070414045

有效


6

秦夕雅

23070414042

有效


7

何多强

23070414056

有效


8

徐杰

23070414021

有效


9

曹建华

23070414049

有效


10

白永太

23070414057

有效


11

李朝静

23070414060

有效


12

张婷

23070414064

有效


13

陈文

23070414046

有效


14

赵宇星

23070414022

有效


15

刘勇

23070414054

有效


16

任静

23070414023

有效


17

赵维清

23070414051

有效


18

蔡敏

23070414024

有效


19

罗星

23070414062

有效


20

黄超

23070414050

有效


21

汪金蓉

23070414055

有效


22

陈勇

23070414044

有效


23

冯新胜

23070414025

有效


24

安飞飞

23070414037

有效


25

张文勇

23070414039

有效


26

何超

23070414061

有效


27

许英杰

23070414027

有效


28

周安文

23070414028

有效


29

何文建

23070414047

有效


30

任世蛟

23070414038

有效


31

姚思剑

23070414029

有效


32

白钟兴

23070414043

有效


33

陈定建

23070414030

有效


34

王苏

23070414031

有效


35

马艳

23070414032

有效


36

邓碧凤

23070414034

有效


37

赵锐

23070414063

有效


38

杨小刚

23070414035

有效


三、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青川县德赢VWIN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8753&areaCode=510822000000

四、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共3项)

1.重大行政许可:

(一)适用听证的;

(二)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2.重大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部门:青川县德赢VWIN(地址:青川县浙金大道中段345号)。

2、行政诉讼单位:青川县人民法院(地址:青川县剑青路与平安路交叉口西150米)。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青川县司法局

地址:青川县华西街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德赢VWIN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关于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暂行)

参照《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矿产部分)

参照《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土地部分)

七、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3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3年青川县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公示清单

http://zrzy.cngy.gov.cn/New/Detail/20220628090409950.html

(二)市场主体库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有效采矿权、有效探矿权)

序号

矿山名称

矿权人

开采主矿种

状态

1

青川县建峰乡青峰村铝矿厂

青川县建峰乡青峰村铝矿厂

铝土矿

生产

2

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青川小水沟石英砂岩矿

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3

青川县恺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明水洞水泥用石灰岩矿

青川县恺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水泥用石灰岩

生产

4

青川县龙泉硅砂有限责任公司大垭石英砂岩矿

青川县龙泉硅砂有限责任公司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5

青川县康辉石业有限公司青溪干沟花岗石3矿段

青川县康辉石业有限公司

饰面用花岗岩

生产

6

青川县康辉石业有限公司青溪干沟花岗石4矿段

青川县康辉石业有限公司

饰面用花岗石

生产

7

青川县白家乡漩涡梁石英砂岩矿

青川县云龙麒达石英砂有限责任公司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8

青川县七佛乡桂佛村方石头梁石英砂岩矿

青川县鸿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9

青川金辉石业有限公司青川县干沟饰面花岗岩矿Ⅱ矿段

青川金辉石业有限公司

饰面用花岗岩

生产

10

青川英华矿业有限公司白岩子石英砂岩矿

青川英华矿业有限公司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11

青川县俸佳硅矿有限责任公司爬岩子石英砂岩矿

青川县俸佳硅矿有限责任公司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12

青川县白家乡香炉梁石英砂岩矿

青川县白家乡香炉梁石英砂岩矿厂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13

青川英华矿业有限公司阳泉坝石英砂岩矿

青川英华矿业有限公司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14

青川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青川县白家乡佛山村赵家崖石英砂岩矿

青川县华泰矿业有限公司

玻璃用石英岩

生产

15

青川县骑马乡方石河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

建筑用白云岩

生产

16

青川县乐安寺乡黄家沟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青川兴投建材有限公司

建筑用白云岩

生产

17

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青杠坡采石场

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青杠坡采石场

水泥用石灰岩

生产

18

青川县平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岩背锰矿

青川县平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

锰矿

生产

八、青川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0〕14号)

九、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New/Detail/20211224110220551.html

十、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川自然资发〔2019〕61号)执行。

十一、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行政处罚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事项划分

对象划分

监管方式

1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

定向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多次被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对单位、企业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企业等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或社会影响恶劣的单位、企业等

定向检查

2

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占用基本农田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占用基本农田的个人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对单位、企业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占用基本农田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企业等

定向检查

3

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单位、个人违反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对违反古生物化石保护的个人监督检查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对违反古生物化石保护的单位监督检查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4

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个人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个人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多次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个人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对单位企业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单位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

重点检查对象

多次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反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单位企业

定向检查

5

对地热、矿泉水水源地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个人违反矿产资源法进行探测、开采地热、矿泉水水源地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未被投诉、举报的违反矿产资源法进行探测、开采地热、矿泉水水源地的个人。

定向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被投诉、举报的违反矿产资源法进行探测、开采地热、矿泉水水源地的个人。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多次投诉举报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反矿产资源法进行探测、开采地热、矿泉水水源地的个人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对单位企业违反矿产资源法进行探测、开采地热、矿泉水水源地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违反矿产资源法进行探测、开采地热、矿泉水水源地的单位企业

定向检查

6

对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个人违反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的个人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

对单位违反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的单位

定向检查

7

对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对单位、个人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进行检查

一般检查对象

对测绘资质、测绘成果质量、地理信息安全单位、个人进行检查

定向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对象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权力名称

适用依据

适用条件和情形

1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4.3.1

非法占用土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主动消除违法状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2

对违反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4.3.1

经责令限期改正后立即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并达到种植条件的。

3

对违反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4.3.1

经制止,立即停止违法开采行为,没有采出矿产品和违法所得的。

4

对违反规定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行政处罚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4.3.1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经批评教育后立即修复的。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权力名称

适用依据

适用条件和情形

1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4.3.2

非法占用土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未造成危害性后果的。

2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4.3.2

在行政处罚告知书下达之前主动拆除复垦到位的。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行政处罚权力名称

适用依据

适用条件和情形

1

对破坏或者擅自移动矿区范围界桩或者地面标志的行政处罚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4.3.2

行政处罚告知书下达前,主动采取措施减轻违法后果,未进行非法开采(越界)的。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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