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川思圆劳务有限公司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县级)》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等相关规定的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青川思圆劳务有限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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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 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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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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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285号(国资大厦)  | 
				
					 青行审许字〔2023〕第1号  | 
				
					 2023年8月29日  | 
				
					 同意青川思圆劳务有限公司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