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李方甫主持召开青川县总河段长2023年第1次全体会议。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程远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国辉,县政协主席杨政国,县委副书记张晓军、方维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2023年上半年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审定《2023年青川县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清单》《青川县河湖长制工作提示通报约谈制度》。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亲自谋划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做好河湖长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级河段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决落实好“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目标要求,切实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会议要求,各级河段长要切实履行河湖长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持之以恒打好“碧水”保卫战。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通力配合协作,对照工作要点和工作清单,抓住关键、精准施策,抓实抓细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涉河项目审批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流域安全底线和生态红线。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公开通报,对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领导罗超、阳建华、孙军芳、蹇凯,其他副县级在家领导,各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图文:唐釦 王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