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青川县民政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3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附件
一、2023年青川县民政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殡仪中心改扩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省级彩票公益金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养老服务体系县级配套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殡葬救助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八、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九、“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5个。二级预算单位均为非独立预算单位,其所有收支业务全部纳入县民政局的会计核算和预决算编制。
纳入青川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青川县婚姻登记所
2.青川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3.青川县慈善总会
4.青川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
5.青川县殡葬管理所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844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80.11万元,使用年初结转1162.87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192.83万元,增长35.08%。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由财政专管理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收入4709.20万元。
2022年度支出总计8442.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42.98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192.83万元,增长35.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由财政专管理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支出4754.2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28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1.35万元,占99.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7万元,占0.8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844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9.5万元,占10.42%;项目支出7563.49万元,占89.5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42.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80.11万元,使用年初结转1162.87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192.83万元,增长35.08%。增长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由财政专管理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收入4709.20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442.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42.98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192.83万元,增长35.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由财政专管理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支出4754.2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07.47万元,增长144.5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由财政专管理转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2022年城乡低保资金支出4754.20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3.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8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03.19万元,占98.79%;卫生健康支出27.64万元,占0.33%;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64.36万元,占0.7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03.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93.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22.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3.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35.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111.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9.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1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2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29.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5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4.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预算96.95%,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及疫情影响业务活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56万元,占94.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8万元,占5.9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61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厉行节约及疫情影响业务活动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越野车2辆、其他汽车(皮卡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56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对象核查、民政事务管理、养老体系建设、敬老院日常运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34万元,增长53.12%。主要原因是上级对疫情防控社区风险人排查、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的调研、督导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两项改革“后半篇”、疫情防控、边界、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等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特困人员供养工作2次1347元;困难群众绩效评价1次1288元;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1次343元;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工作2次1488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社区排查3次1780元;两项改革“后半篇”工作2次1760元;项目工作督促检查1次530元;边界工作1次724元;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工作1次52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4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青川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44万元,比2021年增加33.84万元,增长47.9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由2021年人均1万元调至1.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青川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00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敬老院照护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川县民政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主要是用于殡葬、敬老院运行、民政事务管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配套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青川县民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级配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8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青川县民政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5分,绩效自评综述:总体来看,2022年我局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健全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专款专用,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青川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9分,绩效自评综述:2022年专项资金聚焦民生,大力夯实社会保障;突出创新,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民政事务水平。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 指单位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下属二级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 指点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青川县民政局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指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机构养老服务的支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建设补助支出等,不包括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 指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指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指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 指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精减退职职工救济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青川县公办养老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青川县民政局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社会发展(项): 指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31.住房改革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按规定的工资基数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指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一、2023年青川县民政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二、殡仪中心改扩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省级彩票公益金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养老服务体系县级配套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殡葬救助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八、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政策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九、“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