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川县三锅聚缘怡老院向青川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销申请,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1999年民政部第18号令)的规定,我局依法审批同意青川县三锅聚缘怡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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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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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地址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许可 决定时间 |
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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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三锅聚缘怡老院 |
杨虎 |
青川县三锅镇社区居委会 |
青行审许字〔2023〕10号 |
2023年11月14日 |
同意青川县三锅聚缘怡老院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