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川县德赢VWIN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39-7207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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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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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绍书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木鱼镇铁炉村王家山组 |
宅基地90㎡房屋18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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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青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