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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26 15:16 浏览量:3406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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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应急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县域内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14.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6.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接受上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17.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8.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9.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20.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监管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2.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扎实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用好“双控”平台和烟花爆竹智慧仓储等系统,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及时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和专项执法行动,确保把各类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持续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洪灾、火灾等事故灾难教训,全面压实防汛、防火责任,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实施领导包保责任制,及时补充完善救援物资和设备,持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4.持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物资和救援力量储备,督促各乡镇做好各类应急抢险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总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17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事业人员17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011.4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1011.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5万元,占9.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6.45万元,占90.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10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5万元,占14.41%;项目支出865.70万元,占85.5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11.4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7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1.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9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65.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1.4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7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万元,占0.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3万元,占6.37%;卫生健康支出31.33万元,占3.10%;住房保障支出46.99万元,占4.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65.70万元,占85.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1308:2024年预算为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2024年预算为62.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89999:2024年预算为1.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的基本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2024年预算为18.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2024年预算为13.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2024年预算为46.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交纳的基本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40101:2024年预算为514.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240106:2024年预算为3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执法及隐患排查、 矿山安全等安全监管事务的基本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款)应急救援(项)2240108:2024年预算为1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等事务的基本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款)应急管理(项)2240109:2024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等事务的基本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40150:2024年预算为196.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公用经费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240199:2024年预算为3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及指挥中心等事务的基本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2240602:2024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等事务的基本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2240703:2024年预算为95万元,主要用于 干旱灾害救助资金、 2022年(洪涝灾害)救灾资金等事务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4.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4.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最大力度节省接待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皮卡车)4辆,执法执勤越野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抢险、安全执法等事务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无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青川县应急管理执法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青川县应急服务中心、青川县消防救援中心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4.45万元,比2023年471.25预算增加323.2万元,增长68.58%。主要原因是2024年工作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2024年,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涉及预算85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 56万元;运转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6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72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单位主要用于保障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基本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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