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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26 15:51 浏览量:3447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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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简介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其他事业编制7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0人;遗嘱长赡人员0人。

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依照相关城市管理的规定对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监督管理相关项目运营;监督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及处置场地运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医疗废物、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负责公共场所(街道“门前三包”、农户“庭院三清”及十二户联洁)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5.集中行使下列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其范围是对以下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店面、霓虹灯、标语牌、橱窗、宣传栏、地名牌和路牌等违反有关规定和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行为。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履行县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相对集中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6.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牵头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

7.负责行使县委办公室档案方面、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司法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5个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权:

(1)行使档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发展改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全县粮食、重要生产资料、能源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工业和能源(经济和信息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商务和经济合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司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调查(检查)权、行政命令权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行政强制权。

8.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智能化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9.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全面公开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负责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0.负责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文化建设和社会动员工作。

12.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

13.参与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

14.负责配合各行政部门开展重点工作、行业整治等活动。

15.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四个一、三个三”振兴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服务公园城市建设,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建设现代化青川而努力奋斗。

1.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城市形象。一是多途径探索长效机制,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完善管理机制,同时引导群众参与市容秩序管理,提升遵规守法意识,使市容秩序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提升城市形象。二是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强化队伍纪律,提升工作标准质量;同时提升工作人员写作水平,强化城市管理工作亮点提炼和宣传报道。

2.持续提升环境卫生保洁质量。一是常态化开展环境清扫保洁工作,进一步抓好县城卫生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聚焦重点区域“治脏、治乱、治差”,按照文明卫生城市建设标准,聚焦“常态长效、精致精美”标准要求,以“绣花”功夫美化市容环境,营造舒适宜人的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3.扎实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一是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和领导重视的违法建设问题,持续开展存量违法检查处置工作,通过处罚一批、整改一批等手段消除存量违建。二是加大新增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提高对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及时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坚持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4.探索最佳方式推进垃圾收费制度。探索市场化或者非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在有经济基础的地区以及有收入的群体率先试行收费机制运作,鼓励村集体经济较好的地区代缴相关费用,针对特别人群,困难户、五保户、低收入户根据情况制定优惠政策,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杜绝“形式主义”。

5.统筹合力推进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各股室要形成工作合力,联合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应开未开、推进缓慢的项目,及时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专项资金采购项目实施。全力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299.1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72.14万元,主要原因是1.协管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及保险预算减少;2.原年初预算生活垃圾无氧热裂解项目变更,预算未下达。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2149.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51万元,占11.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3.58万元,占82.0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5万元,占6.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214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02万元,占21.03%;项目支出1697.56万元,占78.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299.1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72.14万元,主要原因是1.协管人员减少,人员工资及保险预算减少;2.原年初预算生活垃圾无氧热裂解项目变更,预算未下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5万元、上年结转2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63.5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4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占0.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8万元,占2.13%;卫生健康支出21.08万元,占1.05%;城乡社区支出1915.91万元,占95.1%;住房保障支出31.62万元,占1.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招商引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2.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7.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9.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8.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6.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1.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2.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人次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特种作业车2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3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和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1.8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8万元,增长32.91%。主要原因机关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1446.5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443.56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机关单位用于招商引资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交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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