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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4-03-26 16:46 浏览量:3452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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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主要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主要负责职业介绍、组织就业前职业技术培训、劳务输出、失业保险。负责本地公益性岗位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小贷贴息、大学生创业工作;负责本地用工备案,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负责失业基金管理与待遇发放具体业务;参与社保信息化建设、管理,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负责失业保险的内部审计稽核工作;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调处理事业单位、企业失业保险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释放人社“政策红利”,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整合就业政策体系,聚焦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服务企业、保障失业等四大重点,制定出台青川县稳定和扩大就业新政策,力争在2024年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0人。

2.大力夯实“就业根基”,不断抓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行动,开展高质量就业“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落实脱贫人口“131”专属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全覆盖,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安置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3.扎实建设“技能青川”,深入实施技能人才培育行动。依托青川职高、公共实训基地、技能培训机构、园区企业,大力开展有行业组织、有产业引领的“定制化”“特色化”职业技能培训,在2024年完成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00人次,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就业容量。

4.精准回引“返乡创业”,加快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创业补贴、创业贷款、创业载体、创业活动“五创”联动,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大力推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协同推动青年、妇女等各类群体创业,力争2024年发放创业补贴100万元以上,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以上,新增返乡创业实体100个以上,持续开展就业之星、创业明星评选。

5.全面优化“战略支撑”,打造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新“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机构协同”就业配置模式,联合县经信、商务等部门组建工作联盟,建立政府公共平台岗位发布机制、企业家就业推荐机制和导师就业指导机制。扎实开展“稳企业保就业”活动,统筹开展助企稳工稳岗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就业活动。构建就业应用场景架构,贯通市场监管、医保、社保、金融等部门数据资源共享,打造多跨协同的就业服务和现代化治理体系。完善企业用工监测分析机制,建立“人社服务专员”制度。打造标识、服务、标准“三统一”的零工市场(驿站)。积极争创省级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城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股室5个,包括:就业创业股、综合股、技能培训股、基金财务股、失业保险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031.5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3.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政府采购结转406.45万元,二是2023年年末应支未支项目资金454.96万元继续支付。

(一)收入预算情况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031.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6.45万元,占39.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5.13万元,占60.6%。

(二)支出预算情况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03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7万元,占16.01%;项目支出866.41万元,占83.9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31.5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33.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政府采购结转406.45万元,二是2023年年末应支未支项目资金2024年继续支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5.1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6.4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3万元、农林水支出104.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1.5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833.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政府采购结转406.45万元,二是2023年年末应支未支项目资金2024年继续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4万元,占87.96%;卫生健康支出7.69万元,占0.75%;住房保障支出11.53万元,占1.12%;农林水支出104.96万元,占10.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创业补贴、招聘会、失业保险等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11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756.45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创业、见习、招聘会、培训等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6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6.39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帮帮摊项目、脱贫劳动者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支出。

8.农林水(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4年预算数为58.57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3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部门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6.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5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05万元,增长23.52%。主要原因是本年较去年人数增加2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6.45万元,属上年结转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共有车辆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青川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486.4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6.5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459.9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就业创业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开展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开展帮帮摊和脱贫劳动者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指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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