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河长制”职能。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站办所工作人员及驻村队员为组员的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沿河巡查小分队,分级分段进行包保。目前,我乡已设立三级河长制禁渔责任机制,4个村全被纳入其中。
二是加强日常宣传,深化禁渔环保意识。我乡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大力开禁渔环保知识宣传。截至目前,我乡利用逢场天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在微信群、QQ群、LED大屏等推送宣传图文10余条,悬挂张贴禁渔标语4条,切实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建立监督举报机制。乡村两级干部及网格员采取轮班制对辖区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目前劝离违规垂钓、捕捞人员4人,清理违规渔具2张;并设立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鼓励辖区广大群众积极进行举报和监督,切实提升群众禁渔工作参与度。(蒿溪回族乡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