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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切实开展科学用电“迎峰度夏”行动

发布日期:2024-08-01 15:15 浏览量:2049 来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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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广泛宣传教育,增强节电意识。节约用电作为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的重要载体,是推动资源高效利用的重要举措。我中心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及时编发节约用电宣传教育资料,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节约用电知识,激发了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落实节电举措,自觉养成科学用电、安全用电的行为习惯,营造“时时讲节电,人人都节电”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措施。严格对标《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十条措施》《青川县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倡议书》要求,全县所有公共机构已尽量关闭户外LED屏、建筑轮廓灯、形象灯等非必要用电设施。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关闭非必需用电设备,关闭长时间不使用的用电设备,坚决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无人灯;将办公设备设置“自动休眠”“智能熄屏”等模式,尽量减少办公用电设备空置待机能耗;严格按标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冷气外流,降低设备运行能耗;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提倡走楼梯,建议错峰使用电梯、错层停靠电梯等各项节电举措,做到度电必惜、度电必节、度电必省。

三、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考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同时,本单位节能志愿者积极当好节电“监督者”角色,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错止偏,建立定期巡查台账,确保节约用电落到实处。县机关事务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机构节约用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并将节电工作纳入2024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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