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徽

热点查询: 财政预决算 政府工作报告 优化营商环境 投资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 2023年度青川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3年度青川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15 16:07 浏览量:2219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 字体: ]
分享:


2023年度青川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县域内央属、省属、市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管理责任。

(十四)拟订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建设项目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

(十五)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六)承担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工作。接受上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七)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八)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九)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二十)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08.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7.83万元,增长69.7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0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8.53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0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08万元,占35.37%;项目支出1427.45万元,占64.6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08.5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07.83万元,增长69.7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07.83万元,增长69.7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万元,占比0.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4万元,占3.68%;卫生健康支出22.41万元,占1.01%;住房保障支出52.48万元,占2.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9.54万元,占92.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08.53万元,完成预算2208.5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13款)招商引资08(项):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72.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14.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支出01(项):支出决算为52.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450.7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安全监管06(项):支出决算为27.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应急救援08(项):支出决算为14.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应急管理09(项):支出决算为4.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174.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1372.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自然灾害防治06(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02(项):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0.03万元,增长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强,用车频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93.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6.8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上年数据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0.05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执法力度加强,用车频次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越野车1辆、皮卡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应急救灾、森林防灭火等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0.02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区应急管理局及上级主管部门来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交流学习等用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71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346.18万元,增长3.3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应急救援、森林防灭火等检查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等2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安全生产专项等4个预算项目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指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青川县应急管理局(简称应急局),是青川县德赢VWIN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青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简称县安办)。县应急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应急救援协调股(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与宣教股(应急管理股)防灾减灾救灾股(救灾物资保障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政治部。

(二)机构职能。县应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1.截至2023年末,县应急管理局总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17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3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事业人员17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20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8.5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20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08万元,占35.37%;项目支出1427.45万元,占64.63%。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查看《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青川县应急管理局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此次年度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绩效目标的设定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能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

1.履职效能。分值15分,自评得15分。我局按要求完成了职能目标,青川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4个,涉及数量指标4个。经现场评价,实际完成4个数量指标,完成率100%。

2.预算管理。分值25分,自评得18分。我局严格按要求编制了年初部门预算,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准确性,并按进度支出执行;部门整体年终预算无结余,部门严控“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安全生产等一般性支出。

3.财务管理。分值10分,自评得8分。我局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并严格执行,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部门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


4.资产管理。分值9分,自评得9分。我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进行资产管理和处置,人均资产变化率低、资产利用率高,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分值6分,自评得6分。我局2023年度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1个,支出总额1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6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4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1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分值12分,自评得12分。部门预算项目设立严格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规范、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合理,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度高,部门预算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分值12分,自评得12分。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在预算内容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部门预算项目进行调整。

3.目标实现。分值11分,自评得11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基本完成,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未出现偏离情况,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均已实现目标值,各项任务目标已完成。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2023年度未涉及国有资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债券资金、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我局认真落实预算绩效考核各项要求,扎实推动整体绩效自评、绩效监控自评、项目实施自评、绩效管理工作自评等工作,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成绩显著。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我局对绩效问题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机制、改进管理、预防风险,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3年度,按照财政资金使用用途和目的,我局健全了资金管理制度,款项支付规范,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执行年初预算资金计划,账务核算及时规范,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促进了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资金管理及绩效目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进度达不到预期的要求。二是财务管理还不够完善,相关制度需进一步规范。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按县财政局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查找内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2,208.53

2,208.53


年度总

体目标

(一)稳控安全生产基本盘。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行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厘清部分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空白、监管交叉、职责不清,以及部分区域存在的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职责不明等问题,筑牢我县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督促党委、政府和部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在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时刻保持安全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敢于“动真、碰硬”,对于“只检查不处罚,只处罚不整改”的部门予以通报和曝光,用好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指挥棒”,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

(四)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尽早建成具备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会商决策、现场联通等功能的应急指挥中心。修订完善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与上级部门预案衔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确保全县突发事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工作联动,保持灾情互通互享,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坚持极端天气风险隐患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传递各类防灾减灾预警预报信息,为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和各企业做好应对提供信息保障。扎实开展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强化风险源头管理。

(六)深化森林防灭火工作管理水平。持续加大森林防灭火“人财物”投入力度,不断完善防火道路、消防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管理,推进专(兼)职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积极探索符合青川实际的创新举措,推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生态环境安全。






年度主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时刻保持安全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深化森林防灭火工作管理水平

加大森林防灭火“人财物”投入力度,不断完善防火道路、消防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管理,推进专(兼)职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尽早建成具备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监测预警、指挥调度、会商决策、现场联通等功能的应急指挥中心。修订完善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与上级部门预案衔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确保全县突发事件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稳控安全生产基本盘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贸行业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

加强与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坚持灾情互通互享,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坚持极端天气风险隐患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传递各类防灾减灾预警预报信息,为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和各企业做好应对提供信息保障。扎实开展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强化风险源头管理。


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厘清部分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空白、监管交叉、职责不清,以及部分区域存在的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职责不明等问题,筑牢我县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督促党委、政府和部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年度绩

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

指标

绩效指标

性质

绩效指

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厘清部分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空白、监管交叉、职责不清,以及部分区域存在的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职责不明等问题,筑牢我县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督促党委、政府和部门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100

30

100

时效指标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023

2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基本运转保障率

100

30

10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10

100


附件2-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防汛抗旱工作体制机制的通知》(青川府办发〔2021〕15号)、《青川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文件规定,我局负责指导或组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及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的生活救助。

2022年7月5日至11日,我县普遍高温少雨,大部乡镇最高气温升至35℃以上,其中竹园、建峰、七佛、凉水、关庄、沙州、观音店、木鱼、骑马、姚渡最高气温达38℃以上,部分区域最高气温达40℃,造成我县关庄、乔庄等8个乡镇部分区域玉米、茶叶等农作物不同程度受损,农业受灾面积约2100.21公顷,涉及群众2972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149.52万元。

中央下达青川县2022年度自然灾害(干旱)救灾资金93万元转移支付预算,具体为:广财建〔2023〕2号93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2〕245号)》《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2〕68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做好受灾群众救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2022年旱灾群众救助项目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应急函〔2022〕314号)《广元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关于启动广元市自然灾害四级救助响应的通知》(广减灾委办〔2022〕4号)《关于将广元市自然灾害四级救助响应升级为三级救助响应的通知》(广减灾委办〔2022〕5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后救助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取自评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根据我县受旱灾困难群众人数,经县德赢VWIN审查通过上报,《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的通知》(广财建﹝2023﹞2号)文件,于2023年2月27日下达2022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干旱灾害)9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项目9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省级资金73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项目资金93万元,按照计划时间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项目资金93万元专项用于2022年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专项资金于2023年2月27日下达我局,相关支出于2022年9月完成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到位,资金使用程序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1.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在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并能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相符。

4.资金支出严格按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青川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项目具体实施的主要流程为:根据标准流程初步摸排、农户申请、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通过“一卡通”审批系统审批及发放,确保资金直达受灾群众。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以县级财政报账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坚持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项目款拨付程序,据实拨付,并确保项目实施内容真实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县财政已将财政厅下达青川县的救灾资金93万元全部及时按规定拨付至相关乡镇和县级有关单位,资金到位率100%。

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2022年自然灾害(干旱)救灾资金93万元转移支付预算,具体为:广财建〔2023〕2号93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实际使用93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我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干旱)救灾资金:为受灾地区抗旱提供经费支持,购置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干旱灾害应急应对能力,完成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确保所有困难群众“平时吃得饱、过节吃得好、穿盖有保障、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我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署,坚持全参与、全覆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3.社会满意度

受灾群众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初步评估总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旱灾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项目

预算单位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类型

自然灾害类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广元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适用范围

受灾群众救助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2年9月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3

其中:财政拨款

93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覆盖全县受灾乡镇需生活救助人口共3100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确保社会稳定。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全县困难群众人数

3100

50

3100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困难群众“平时吃得饱、过节吃得好、穿盖有保障、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0

%

30

10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98%

98

%

10

100%


附件2-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地质灾害项目)490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应急函〔2022〕84号)文件要求,青川县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成功入选全省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并展开此项目的实施。

中央下达青川县2022年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490万元支付预算,具体为:广财建〔2023〕10号490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2〕245号)》《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2〕68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青川县应急管理局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22年度青川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试点项目共计26个,应急排查项目1个,“三断”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提升项目1个,总投资490.00万元。通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试点项目的实施,及时、有效地保护了我县3180人的生命安全,保护受威胁财产1040余万元,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对当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起到积极的作用,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2〕68号)》文件规定,及时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2〕245号)》《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2〕68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范应急处置能力。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县作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试点县,通过省库抽取四川省华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局技术支撑单位,四川省蓉兴建设监理公司为监理单位,共计完成26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涉及施工工艺包括抗滑桩、重力式挡土墙、拦石墙、微型桩挡墙、格构锚、锚索、主动防护网、被动防护网、锚杆挡墙、人工清危、单边防护堤等。

四、项目绩效情况

县财政已将财政厅下达青川县的地质灾害救灾资金490万元全部及时按规定拨付至第三方单位,资金到位率100%。

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广财建〔2023〕10号490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实际使用49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我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位及时进行处置,解除隐患点对群众造成的威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完成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地质灾害应急排查约60km2,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26个,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加强管理,验收时根据国家、四川省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率为100%,完成年度目标值。

(3)时效指标:2022年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项目实施进度均在时间要求内,分别于2022年10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至绩效评价日止完成了100%,完成年度目标值。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有效保护群众财产1040余万元。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群众满意率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初步评估总得分100分,有效提升了我县应对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青川县2022年地灾灾害应急处置项目

预算单位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类型

自然灾害类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自然灾害类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申报(补助)条件

先建后补

项目起止年限

2022-202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490

其中:财政拨款

490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2022年度青川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试点项目共计26个,应急排查项目1个,“三断”情况下自救互救能力提升项目1个,总投资490.00万元。通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试点项目的实施,及时、有效地保护了我县3180人的生命安全,保护受威胁财产1040余万元,为我县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对当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起到积极的作用,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27个

=

27

10

27

质量指标

验收通过率100%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应对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0

%

1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减少经济损失(万元)

=

1040余

万元

10

1040

社会效益

指标

保护人民群众(人)

=

3180

10

318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

10

100

附件2-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洪涝灾害项目)95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全面保障我县防汛抗旱物资需求和乡镇、部门2022年在洪涝灾害中应急处置支出,按照县应急物资库需求及2022年洪涝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文件规定及资金使用要求,制定了青川县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方案和青川县2022年洪涝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广元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结转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干旱、洪涝灾害)的通知》(广财建〔2023〕15号)下达我县洪涝灾害资金95万元。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2〕245号)》《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2〕68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2年青川县应急管理局抓好抗洪抢险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拟将洪涝灾害资金95万元中的30万元用于采购一批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剩余65万元分配至20个乡镇及县防震减灾事务中心,以保障乡镇及县防震减灾事务中心2022年在洪涝灾害中产生的应急处置支出。对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民族团结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起到积极的作用,带来的经济效益非常显著。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2〕68号)》文件规定,及时填报项目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2〕245号)》《四川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建〔2022〕68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切实提升洪涝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县应急管理局按照文件规定及资金使用要求,制定了青川县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方案和青川县2022年洪涝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分别采购防汛抗旱调度平台、高扬程水泵等防汛抗旱应急物资143余件套

四、项目绩效情况

截至绩效自评报告日,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广财建〔2023〕15号95万元。至绩效评价日止,实际使用95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

县财政已将财政厅下达青川县的洪涝灾害救灾资金95万元,现已拨付65万元,资金拨付率68.42%。

我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救灾资金:为受灾地区防汛提供经费支持,购置抢险应急物资及设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升洪涝灾害应急应对能力,完成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采购防汛抗旱物资143余件套,发放乡镇洪涝灾害资金65万元,完成率为100%。

(2)质量指标:在过程中严格加强管理,验收时根据国家、四川省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率为100%,完成年度目标值。

(3)时效指标:防汛抗旱物资采购在规定时间完成采购并供货,于2023年11月通过验收,至绩效评价日止完成了100%,完成年度目标值。

2.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发放洪涝灾害资金,能有效解决乡镇在洪灾中产生的各项应急支出。

3.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率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初步评估总得分100分,有效提升了我县应对洪涝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青川县2023年防汛抗旱应急物资采购和青川县2022年洪涝灾害救助资金分配

预算单位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类型

自然灾害类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采购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和抗洪抢险支出

申报(补助)条件

用于抗洪抢险支出

项目起止年限

2023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5

其中:财政拨款

95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提升防汛抗旱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物资采购

143

30

143

质量指标

验收通过率100%

100

%

10

100%

时效指标

提升洪涝灾害应急应对能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00

%

1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保护人民财产安全

100

%

20

10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100

%

10

100%



附件2-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2024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我县连续发生了“3·22”风灾“6·25”干旱“6·28”“7·3”“7·12”“7·27”“8·7”“8·10”“8·25”“9·11”洪涝等多轮自然灾害。其中以“6·25”干旱最为严重,造成我县19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受灾。全年累计全县受灾人口达93650人。房屋倒塌1户4间,严重受损4户6间,一般损坏86户126间;累计紧急避险转移8156人、紧急转移安置90人;农作物累计受灾面积达8515.31公顷,其中绝收540.06公顷。全年自然灾害累计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达6742.9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损失1491.3万元,农业损失5129.57万元,家庭财产损失122.06万元,受灾群众需生活救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通过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项目实施,落实国家、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川财建〔2023〕377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后救助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确保受灾群众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目标。2023年12月21日上级下达我县冬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633万,覆盖全县受灾20个乡镇需生活救助人口共48527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确保社会稳定。

3.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合,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采取自评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等作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建议,做好总结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3年根据我县受灾困难群众人数、农作物及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经县德赢VWIN审查通过上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川财建﹝2023﹞377号)文件,于2023年12月21日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补助)633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项目63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其中:中央资金610万元,省级资金23万元)。

2.资金到位。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项目资金633万元,按照计划时间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项目资金633万元专项用于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专项资金于2023年12月21日下达我局,相关支出于2024年1月完成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标准、进度、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且执行到位,资金使用程序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1.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做到规范使用、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在资金管理上严守相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日趋健全,并能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3.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会计核算真实完整,项目资金支出和原定用途相符。

4.资金支出严格按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该项目由青川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实施。项目具体实施的主要流程为:根据标准流程初步摸排、农户申请、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通过“一卡通”审批系统审批及发放,确保资金直达受灾群众。

(二)项目管理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以县级财政报账制为核心的财务管理体系,坚持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项目款拨付程序,据实拨付,并确保项目实施内容真实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署,坚持全参与、全覆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每日调度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确保2024年1月30日前完成发放,实实在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确保所有困难群众“平时吃得饱、过节吃得好、穿盖有保障、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可持续影响指标

我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部署,坚持全参与、全覆盖,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3.社会满意度

受灾群众满意度98%以上。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依规申报,资金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合规,绩效设置合理,通过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项目实施,落实国家、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通知》(川财建〔2023〕377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灾后救助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完成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实施计划,保障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按照《2023年青川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2023年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无。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项目

预算单位

青川县应急管理局

项目类型

自然灾害救灾类

项目 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

仅指常年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广元市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使用范围

受灾人口

申报(补助)条件


项目起止年限

2023-2024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33

其中:财政拨款

633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覆盖全县受灾20个乡镇需生活救助人口共48527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确保社会稳定。

绩效 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全县困难群众人数

48527



48527

社会效益

指标

确保困难群众“平时吃得饱、过节吃得好、穿盖有保障、医疗有救助、安全无隐患”,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100

%


10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98%

=

100

%


10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

指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